宣传教育

     

关于加强乡镇工会工作的几点思考

来源:  作者:赵连友  发布日期:2008-01-06

    乡镇工会作为县级工会工作的主阵地,如何不断开拓创新,在推进县域工会工作发展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是当前必须认真思考的重大问题。
    一、充分认识乡镇工会的地位和作用
    一是促进县域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离不开乡镇工会的创造性工作。现在,大量规模以下的非公企业都聚集在乡镇,追求利润的最大化成为企业最重要的目标,职工也由过去的全民职工转换成了合同制职工和农民工。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工作,在维护好非公有制企业职工合法权益的同时保障企业健康发展,充分调动企业主和员工双方的积极性,是工会工作当前的重点和难点之一,而解决这个问题的主要实施者正是直接面对这些企业和劳动者的乡镇工会。
    二是推动县级工会工作整体上水平,离不开乡镇工会基础性作用的发挥。当前,乡镇成为县域经济发展的最主要单位,同时也是县级工会开展工作的主阵地,工会组建、职工维权、文体活动、职工培训等绝大部分县级工会的具体工作都落到了乡镇工会身上,其承上启下的基础性地位越来越突出。
    三是做好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工作,离不开乡镇工会的配合支持。乡镇是农民工的输出地,乡镇工会应该也必须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中发挥积极的作用。比如配合党政做好农民工的职业培训,加强和输入地单位、农民工的联系,有针对性地开展维权工作;加强和输出地村民组织、农民工家庭的联系,掌握农民工工作及家里的实际情况,力所能及地帮助解决一些实际困难等,大量的工作需要乡镇工会去完成。特别是伴随新农村建设的推进,更多的农民工将外出进城工作,乡镇工会的工作任务越来越重。
    二、认真审视当前乡镇工会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是干部队伍建设薄弱。由于在行政体制上没有乡镇工会的法定层级,没有工会工作人员的行政编制,很多乡镇工会只是配备了专职工会主席,而没有按要求配备专职副主席,更谈不上配备专职工会工作人员。乡镇工会的兼职工作人员,甚至专职工会主席都身兼数职,没有足够的精力去抓工会工作。并且,由于多是兼职相当部分工会工作人员对工会的业务知识不了解、不熟悉,工作责任心也不是很强,不按规定履职的现象也不同程度地存在。还有的兼职工会工作人员变动频繁,往往是刚刚摸到工会工作的一点门道就调换了岗位,新接替人员又要从头开始熟悉、学习。如此周而复始,使得乡镇工会工作缺乏连续性、独立性和主动性,影响了工会作用的发挥。
二是工作尚待规范。不少乡镇工会组织虽然已经建立,但是工会领导和工作人员对于工会的工作重心和工作职责认识不够全面。加之乡镇一级工会开展工作本来就有其客观困难,如一些非公企业依法组建工会的意识淡薄,对工会开展工作有抵触情绪;有的企业职工对工会缺乏认识,入会要求不高、遇到实际问题也想不到找工会寻求帮助,等等。这些都是摆在乡镇工会工作者面前的现实问题和挑战。但有的乡镇工会却成为专门组织慰问的“福利工会”,或是组织文体活动的“活动工会”,还有的干脆成为乡镇政府的机关工会,并没能真正担负起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责任。
    三是经费不足。乡镇所管辖的企业规模小、数量大、非公有制企业多,客观上不利于工会经费的收缴,在实际工作中也确实存在着大量拖缴、欠缴乃至不缴工会经费的情况;工会经费税务代收后,上级工会给予乡镇工会的经费留成回拨比例尚未有明确规定;乡镇本级也普遍财政拮据,没有更多经费用于工会活动,严重影响了乡镇工会工作的开展。
    三、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推进乡镇工会工作
    要明确乡镇工会的定位。全总《关于加强乡镇(街道)工会规范化建设的意见》明确规定了乡镇(街道)工会工作委员会在工会组织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对此,应当立足实际,明确各个乡镇工会所应当采取的组织形式。
要强化工会组织建设。在依法按规定确立乡镇工会组织地位的基础上,核定工会工作人员编制职数,配齐、配强乡镇工会专职工作人员,尽快制定有关政策,落实乡镇工会干部的政治、经济待遇,不断加大乡镇工会组织建设的力度。
    要规范乡镇工会工作。一方面,各乡镇工会应该按照全总有关文件精神,不断完善“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工会运作、各方配合”的工作大格局,主动争取党委对组建乡镇工会工作的领导,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建立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另一方面,上级工会也应该做好对乡镇工会的指导和服务,为基层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指明工作的方向。
    要夯实乡镇工会的经济基础。尽快完善工会财务管理体制,明确乡镇工会经费留成比例。上级工会按照各乡镇机关、企事业单位全年工资总额,核定工会经费的收缴基数,再按基数的比例核定乡镇留成经费,对收缴经费超过基数部分应该适当给予奖励,给予乡镇工会以必要的经济支撑。尽力争取乡镇党政的经济支持,多方面筹措资金,保证乡镇工会的正常运转,进而为县级工会工作的健康发展打好基础。

主办:枣庄市总工会 电话:0632-3333769 地址: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民生路421号 邮箱:zzghbgs@163.com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632-3333769
copyright © 2017-2019 wwww.zzsgh.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鲁ICP备17040622号-1  鲁公网安备 370403020003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