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总工会2016年经费审查工作情况
和2017年工作安排的报告
(2017年5月12日)
李新忠
各位委员、同志们:
我受市总工会十三届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委托,向全委会报告2016年经费审查工作情况和2017年工作安排,请予审议。
一、2016年经审工作情况
2016年,全市工会经审工作在市总工会的领导下,在上级工会经审会的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市总工会十三届二次全委会确定的工作目标,认真履行经费审查监督职责,在促进工会事业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市总工会荣获全省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竞赛特等奖。
(一)经费审查审计职能充分发挥。完成对市总工会本级2015年度经费收支决算和2016年度经费收支预算的审计。完成对4个区(市)总工会、5个市产业工会、7个直属基层工会的年度审计,并对发现的问题跟踪督促整改,规范了工会经费计拨管理使用。完成评先树优专项审计,对申报全国和省、市级荣誉称号单位工会经费拨缴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共审计43个单位,查出20个单位欠解经费214余万元,及时进行催收入库。实施全市镇街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审计监督检查,查出54个镇街工会存在的66条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建议,进一步增强了经费管理的规范性和经费使用的实效性。
(二)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有效推进。认真贯彻执行全总和省总经审会下发的《工会审计操作规程(试行)》、《山东省总工会关于加强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工作的意见》、《山东省工会审计工作规范(试行)》、《山东省总工会关于对申报荣誉称号单位实施计拨经费审查的规定》等文件,进一步明确经审工作的职责范围,规范审查审计程序和经审干部的工作行为,完善工会经费审查工作机制,从制度上保证了经审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经审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工会审计条例》,加大工会经审组织组建力度,巩固和发展基层工会经审组织。深入宣传《工会法》、《工会章程》以及上级有关加强工会经费审查监督的意见和要求,宣传经审组织的性质、任务、地位和作用,提高各级工会对组建经审组织的认识。积极推动新建工会同步考察、选举、报批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确保工会建到哪里,经审组织就覆盖到哪里。
(四)指导和服务基层水平进一步提高。针对当前工会经审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各级工会经审组织加大调研力度,形成了一批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调研成果。组织召开全市工会经审工作履职报告会,交流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经验,研讨推进经审工作的思路措施,督促各级各单位按照规范化建设标准认真落实,提升了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水平。
回顾过去的一年,我们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应当看到,目前工会经审工作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部分单位经审专业人员配备还没有到位,审计力量不能满足工作需要,基层工会经审工作比较薄弱,审计整改落实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等。这些问题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
二、2017年经审工作安排
2017年,全市工会经费审查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总工会十三届三次全委会的工作部署,坚持抓重点增实效,求创新补短板,强素质提水平,努力加大审计履职力度,在服务全会中心工作、重点工作中更好地发挥经审组织的保障和监督作用。
(一)提高思想认识,始终保持经审工作正确方向
加强经审工作是工会依法治会的客观要求,是对工会经费收支和资产管理实行民主监督和审计监督的有效途径,是健全工会监督制约机制的重要措施。各级工会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工会经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对经审工作的领导,真正做到思想上重视、组织上加强、制度上保证、工作上支持,充分发挥经审工作在工会工作全局中的监督保障作用。各级工会经审组织和广大经审干部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自觉把服务工会工作、服务基层工会和职工群众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明确加强工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工会经审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注重从机制和制度层面促进工会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资产,促进工会经济活动规范运作,为推动工运事业健康发展,营造工会系统风清气正、为民务实的政治生态保驾护航。
(二)突出审计重点,不断增强审查审计监督实效
各级工会经审组织要依法履行审查审计监督职责,突出审计重点,增强审计实效。一是要开展“下审一级”工作,加强对全市各级工会经济活动的监督检查,强化法律法规在工作中的落实,尤其是中央“八项规定”及有关“三公”经费使用等政策规定执行情况的落实。二是要切实加强预决算审查审计,市和区(市)工会同级审计实现全覆盖,把握预算编制、执行、调整等关键环节,推动工会资金合理配置、科学使用和厉行节约。三是要加强专项资金审查审计监督,扎实做好困难职工帮扶、劳模补助、文化事业补助等专项资金审计,保障专项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市总工会将对2016年度拨付基层工会的市级及市级以上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四是要加强对文化宫等建设项目的全程跟踪审计,促进建设资金使用合法、安全、有效。五是要对镇街工会经费使用情况实施绩效审计,推动审计监督向一线延伸、向重点领域倾斜,促进提升基层工会经费的使用效能。六是要开展工会主席离任审计,进一步明确工会主席任期内的经济责任,加强对工会干部廉洁行为的监督检查,市总工会将对相关区(市)总工会、市产业、大企业工会和直属基层工会实施工会主席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七是要加强申报荣誉称号单位计拨经费审计,进一步前移审计关口,改进审计方式,促进提高工会经费拨缴率。八是要强化对工会资产的审查审计监督,促进工会资产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九是要完善审计回访、审计整改督查、审计成果运用等制度,进一步增强审计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创新方式方法,努力提高经审工作整体水平
各级工会经审组织要与时俱进,勇于探索,大胆实践,立足工会经审工作实际,创新方式方法,努力提高工会经审工作整体水平。要积极推进审计理念创新,将绩效理念贯穿于审计工作,以资金使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为着眼点开展审查审计,对工会活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做出评价。要积极推进审计管理创新,按照审计监督全覆盖要求,科学制定审计计划,明确落实审计责任,加强审计流程管理。要积极推动经审工作制度创新,建立经审委员督查制度,组织经审委员深入被审计单位及基层工会,调研督查经审工作情况及审计整改情况,充分发挥经审委员作用,推动经审工作开展;建立会员代表参加经审委员会议制度,扩大审计审查报告通报范围,逐步推进审计信息公开,提高经费使用透明度。要积极推进审计方式创新,通过联审、委托审、延伸审、聘请特邀审计员等方式,加强审计力量,提升审计公信力;积极构建与国家审计部门沟通机制,充分利用国家审计的成果,推动工会经费资产管理制度更加明细、严格、科学。要积极推进审计技术创新,探索推进经审工作信息化、网络化建设的有效途径。
(四)加强自身建设,切实增强经审组织活力和能力
各级工会经审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工会审计条例》,以工会改革为契机,进一步推动经审组织建设、机构设置、干部配备和工作保障等方面实现新突破,切实增强经审组织活力和能力。坚持经审会与工会委员会同时组建的原则,不断扩大经审组织覆盖面,配齐配强经审干部。通过举办经审干部培训班、参加专业继续教育等方式,加大对经审干部的培训,提高经审干部专业能力。深入开展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按照规范化建设考核要求,加强对区(市)总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考核,联合市内审协会对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进行表彰。要持之以恒抓作风建设,强化审计指导和服务,及时解决实际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不断增强经审干部队伍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要健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根据全总、省总新出台的文件,市总工会将结合实际制定一系列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经审工作制度。要加强经审理论研究,编制《枣庄工会经审信息》,交流工作经验,探讨工作难题,推动经审工作创新发展。
各位委员、同志们,新形势提出新要求,新目标赋予新任务。我们坚信,在各级工会的领导下,全市经审组织一定能够勇于担当,依法履职,不断开创工会经审工作新局面,为工运事业和工会工作发展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