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新闻

     

喜讯!我市获513万省级奖补资金 文化宫整治提升经验全省交流推广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0-05-20

微信图片_20200520083555.jpg


       5月19日上午,全省工人文化宫建设攻坚决战视频会议召开,交流总结2019年以来工作经验,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任务。会上,枣庄市工人文化宫、山亭区工人文化宫共获得513万元建设奖补资金。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于良在会上作了《坚持四点发力 扭转被动局面 打赢工人文化宫整治提升翻身仗》的经验交流。


微信图片_20200520083618.jpg


微信图片_20200520083622.jpg


       2018年全省工人文化宫整治提升行动开展以来,我市各级工会积极行动,下大气力推进落实,全市共清理回收房产12001平方米,新增房产12986.4平方米。各区(市)文化宫分别明确了公益一类或二类事业单位,配备编制39个,争取各类财政资金9026.4万元,市、区(市)7家文化宫全部完成规划设计,均已开工建设或正装修招标,整治提升工作换档加速,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果。着力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强化上下联动,聚焦重点发力。启动了文化宫“整治提升攻坚行动”,市总工会主席、常务主席和分管主席全力靠上、一线指挥,带队到区(市)现场督导,与区(市)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沟通协调,4次召开现场办公会、专题工作会推动落实。坚持每月调度通报,通报结果寄发区(市)党政领导,有效传导了压力,汇聚了合力。二是联手党政推动,聚焦难点发力。积极协调区(市)党委政府,将文化宫整治提升纳入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议程。区(市)党委政府坚决支持统筹清理或新建重建,或重新划转资产。通过整治提升,我市将建成4个一类文化宫、3个二类文化宫。三是实施政策拉动,聚焦堵点发力。在积极宣传省总奖补办法的同时,出台奖励配套政策,使文化宫整治提升成为区(市)争取上级补助、引进外来资金的优势项目。争取编制部门支持,全市7家文化宫均落实了公益类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为文化宫转型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四是坚持效应带动,聚焦痛点发力。坚持边整治边见效,按照省总“3+X”功能设计,先后组织开展了全市职工演讲比赛、摄影大赛、原创诗歌散文朗诵大赛等丰富多彩的职工文化活动,整治提升与作用发挥同步推进、相互促进,有效带动了功能重构、品牌重塑。


微信图片_20200609172342.jpg


微信图片_20200520084602.jpg


       在济南主会场,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赵洪义,山亭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区总工会主席杨奉华分别领取了213万元和300万元工人文化宫建设奖补资金。


微信图片_20200609172409.jpg


微信图片_20200609172426.jpg


       目前,我市5家整治提升的文化宫将于10月底前全部完成提升并投入使用,2家新建的文化宫将于今年底完成主体工程,明年6月底前全部投入使用。依托枣庄文化综合体项目,规划建设新城工人文化宫,设计面积12000平方米, 已于5月18日开工,建成使用后将与老城工人文化宫东西呼应,填补新城区职工活动场所空白。以市工人文化宫为龙头、区(市)文化宫为骨干、一线文化站点为基础的职工文化服务体系初步形成,不断巩固壮大做强职工文化服务阵地。


微信图片_20200520084629.jpg


微信图片_20200520084651.jpg


       会后,于良立即主持召开全市工人文化宫建设攻坚决战调度推进会,听取各区(市)总工会关于工人文化宫整治提升进展情况汇报。于良指出,省总对我市文化宫整治提升工作是满意的,这是各区(市)党政府领导重视支持和各级工会干部辛勤付出的结果。他要求,要抢抓机遇,加快工作进度。5月底前全部完成材料上报工作,6月中旬召开全市工人文化宫整治提升巡回观摩会。工会主席要亲自调度,牵头抓总,尽早外出学习借鉴先进经验,确保各项工作符合公益性、服务性要求。要积极探索运营管理的好做法,大力开展自主创新,多出先进典型,走出一条具有枣庄特色的路子。要强化安全意识,筑牢安全防线,把牢施工质量关。要严格按照“3+X”的政策要求,强化奖补资金监管主体责任,确保资金规范高效使用。


微信图片_20200520084708.jpg


微信图片_20200520084726.jpg

主办:枣庄市总工会 电话:0632-3333769 地址: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民生路421号 邮箱:zzghbgs@163.com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632-3333769
copyright © 2017-2019 wwww.zzsgh.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鲁ICP备17040622号-1  鲁公网安备 370403020003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