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三十讲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公司制企业民主管理工作的意见(二)
推动公司制企业建立健全厂务公开制度
要推动公司制企业实行厂务公开,积极推进厂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厂务公开在保障职工民主权利、加强权力运行监督、促进反腐倡廉建设、推动企业健康发展方面的积极作用。
一是要推动所有公司制企业实行厂务公开,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国有独资及其控股的公司制企业必须健全和完善厂务公开制度,并根据企业实际情况不断创新发展。
二是要丰富内容和形式,规范厂务公开制度。公司制企业的厂务公开要以职工代表大会为主要载体,并通过厂务公开栏、厂情发布会、民主议事会、劳资恳谈会和内部信息刊物、网络、广播、电视等形式,将生产经营管理的重大事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经营管理人员廉洁从业相关情况,按照一定程序向职工公开,听取职工意见,积极争取职工的理解和支持,接受职工监督。
三是要把厂务公开与公司制企业信息披露相结合。要将法定的公司信息披露制度与厂务公开制度紧密结合、同步推进,通过厂务公开将企业经营管理活动置于职工的监督之下,从而使对外公开与对内公开相结合,外部监督与内部监督相促进,保证披露信息和公开事项的真实性,增加职工和投资者的信心,推动企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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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市总组织与基层工作部
编审:戴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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