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十七讲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深入推进非公有制企业民主管理工作的意见
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
各级工会要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明确责任、落实任务,为新形势下深入推进非公有制企业民主管理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和有力的政策指导,以改革创新精神推动工作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工会要自觉坚持党的领导、积极争取政府和各方面的支持,及时向党委政府反映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借助厂务公开协调领导机构、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等平台,发挥各部门职能优势,形成齐抓共管、共同推进的良好局面。紧密结合地方实际,制定本地区推进非公有制企业民主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把推进非公有制企业民主管理工作与依法推动非公有制企业普遍建立工会组织、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结合起来,多措并举、多管齐下、稳步推进。
(二)注重分类指导。针对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的非公有制企业在企业规模、组织形式、管理方式、职工队伍、工会工作基础等方面存在的差异,因地(企)制宜、分类指导,有针对性地提出目标任务和具体举措。积极开展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发现培育总结推广一批先进典型,通过召开现场经验交流会等方式,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以点带面,整体推进。
(三)强化舆论宣传。通过与工商联、企联等单位联合举办培训班等方式,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者的教育和引导,提高他们对企业实行民主管理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强化依靠职工办企业的理念。在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的同时,利用网络、微信、微博、手机应用程序客户端、手机报等新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凝聚社会共识,为深入推进非公有制企业民主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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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市总组织与基层工作部
编审:贾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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