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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总工会学习《枣庄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争当文明工会人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9-09-07
9月6日下午,市总工会召开专题会议, 学习贯彻《枣庄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市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程杰、龙晓华、范晓兵,党组成员、经审委主任李新忠,四级调研员梁龙东等参加会议。
龙晓华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全文学习了《条例》,龙晓华结合工会工作逐条进行讲解。
她指出,当前是枣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关键时期,必须抓好《条例》的贯彻执行,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贡献工会力量。
龙晓华强调,一要积极争做文明工会人。
用《条例》约束个人言行,自觉将文明行为融入到日常工作中,时刻注意自己的形象,守纪律、讲规矩,以文明创建促进作风转变,共同维护省级文明机关的良好形象。
二要积极争做文明社会人。
注重培育良好的家风,孝敬父母,做孩子的榜样;
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鼓励和支持见义勇为的行为;
保持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不铺张浪费,节约资源。
从小事做起,从自身做起,不断提升自身文明素养。
三要积极争做枣庄好人。
要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担当精神,以爱岗敬业、吃苦耐劳的奋斗精神,以心系职工群众的奉献精神,强化政治担当、责任担当,认真履职,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向道德模范看齐,争做新时代枣庄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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