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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枣庄市“鲁班传人”第十二届职工职业技能大赛—住宿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6-05-11

枣庄市“鲁班传人”

第十二届职工职业技能大赛

——住宿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落实市委、市政府“强工兴产、转型发展”战略和“服务企业年”工作安排,加快培育“432”现代化产业体系高素质技能人才,根据枣庄市“鲁班传人”第十二届职工职业技能大赛计划安排,决定举办枣庄市“鲁班传人”第十二届职工职业技能大赛—住宿业技能竞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名称


枣庄市“鲁班传人”第十二届职工职业技能大赛—住宿业技能竞赛



二、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枣庄市总工会


承办单位:枣庄市台儿庄区总工会



协办单位:台儿庄工匠学院、山东省台儿庄古城旅游集团



三、竞赛内容及标准



本次技能竞赛内容:酒店客房服务所涉及项目(中式铺床、开夜床)。

比赛内容包括理论知识和现场技能操作。其中理论知识的考核融入技能操作考核过程中,不单独设置理论考核环节。竞赛和评分标准参照人社部《客房服务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人社厅发〔2009〕66号)和《住宿业职业技能竞赛(客房服务)项目技术文件》(附件4)相关内容进行。



四、比赛时间、地点



报名及预赛时间:2026年5月11日至5月20日


决赛时间:2026年6月5日



决赛地点:台儿庄古城兰祺酒店



五、参赛要求



全市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已获往届市级及以上同类别技能竞赛一等奖的,不再以选手身份参加本次竞赛。

预赛由推荐(参赛)单位自行组织实施,并选拔优秀选手参加决赛;决赛规模为60人,报满为止。各参赛单位需设领队1名,参赛队员不超过3名。报名审核通过后方可参赛。


六、奖项设置



个人奖项:竞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若干名,对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按照2000元、1000元、5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对比赛成绩第1名选手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推荐申报“枣庄市技术能手”称号,符合条件的表扬为“枣庄市五一劳动奖章”。


团体奖项:对精心备赛、表现突出的单位,授予“优秀组织单位”。




七、其他事项


1.请各参赛单位认真填写《枣庄市第十二届职工职业技能大赛客房服务技能竞赛参赛选手登记表》(附件1)、《枣庄市第十二届职工职业技能大赛客房服务技能竞赛参赛选手汇总表》(附件2),加盖公章后,将表格电子版、扫描件于5月20日前报送至邮箱tezqzgh@zz.shandong.cn,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2.领队和参赛选手扫码进群。

3.参赛选手不得穿戴带有单位或姓名标识的胸牌或服装。

4.本次职业技能竞赛不向参赛选手和代表队收取报名费和赛务费,参赛单位食宿、往返交通等费用自理。

联系人:刘艳  15725690703

             秦晨  15666710751





参赛选手群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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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市总生产保护部

编审:戴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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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632-3310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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