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工作

     

全省健康扶贫方案出台 贫困患者可先治疗后结算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6-05-25

     5月23日,记者从省卫计委获悉,《山东省健康扶贫实施方案》出台,根据《方案》,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对于建档立卡贫困患者,采用“先治疗,后结算”的机制,严格遵守首诊负责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救治。
    《方案》指出,我省制定下发调查摸底方案,摸清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薄弱环节,精准识别患病贫困人口病情及病种,在此基础上,一县一策、一户一案、一人一法,逐一建档立卡。对患病贫困人口开展“八个一”工程:明确一所定点医院、确定一名家庭医生、签订一份承诺书、制定一张健康卡、建立一个健康档案、进行一次健康查体、组织一次健康会诊、发放一张健康明白纸。将实施“八个一”工程作为解决因病致贫、返贫问题的总抓手,精心组织,抓出实效。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为组织主体,统筹辖区内县、乡、村医疗卫生资源,合理划分责任片区,测算好服务半径、服务人口和工作量,明确地方病、传染病、慢性病及其他病的救治标准,对患病贫困人口实施分类救治。
  将惠民医疗服务作为强化公立医院公立性质、让贫困人口共享改革红利的具体措施,为贫困人口提供安全、方便、可及的基本医疗服务。2016年5月底前,在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便民惠民门诊,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提供便民惠民服务。2016年—2018年,在继续开展“服务百姓健康行动”的基础上,深入做好“微笑列车”和“健康山东光明行”活动,分期分批对全省贫困人口唇腭裂患者、白内障患者进行筛查和手术治疗。做好贫困人口人工耳蜗抢救性康复、血友病治疗等惠民便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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