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职工服务中心业务范围清单 | ||||||||
事业单位名称:枣庄市职工服务中心 举办单位或代管部门名称:枣庄市总工会 填报日期:2020年7月10日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围绕工会职能开展工作,为市直单位职工提供困难帮扶、信访接待、法律服务、职业介绍等服务项目 | |||||||
序号 | 事项 | 子事项 | 主要内容 | 实施依据 | 工作标准 | 承办科室及协办科室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 工作流程 | 实施期限 |
1 | 困难帮扶
| 生活救助
| 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经政府救助后仍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 |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印发 〈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总工发〔2015〕20号) | 在职职工 | 科室名称:枣庄市职工服务中心。 | 职工可以向本单位工会申请救助,逐级审核,统一上报,复核后建档。 | 长期 |
助学
| 由于患病、子女上学、残疾、单亲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 |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困难职工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总工办发〔2016〕36号)文件、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困难职工帮扶工作有关问题的说明》的通知厅字 〔2017〕18号 | 在职职工 | 科室名称:枣庄市职工服务中心。 | 职工可以向本单位工会申请救助,逐级审核,统一上报,复核后建档。 | 长期 | ||
2 | 信访接待 | 通过信访接待、政策咨询、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法律援助、生活救助等多种形式,为职工提供直接、快捷、方便的帮助和服务,依法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 国家信访条例 | 在职职工 | 科室名称:枣庄市职工服务中心。 | 请本人携带有效证件到窗口咨询 | 长期 | |
3 | 法律服务 | 法律咨询、劳动仲裁案件的调解、仲裁、诉讼;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其他形式的法律帮助。 | 工会法 | 在职职工 | 科室名称:枣庄市职工服务中心。 | 请本人携带有效证件到窗口咨询 | 长期 | |
4 | 职业介绍 | 依托市劳动就业中心开展就业岗位的推荐 | 工会法 | 在职职工 | 科室名称:枣庄市职工服务中心。 | 请本人携带有效证件到窗口咨询 | 长期 |
中共枣庄市委编办 举报投诉电话:3168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