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枣庄市“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工作推进会议在市政大厦召开。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各区(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构成员单位、高新区党群工作部、高新区总工会有关负责同志,以及市人社局有关科室、单位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
会上,枣庄市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徐婷传达了《枣庄市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与政府劳动保障监察协作的意见》,市工商联副主席刘超传达了《关于开展2021年全市集体协商集中要约行动的通知》,市中区总工会等4家单位作了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对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发展,推进劳动关系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要求各级各部门要以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为目标,以维护和发展职工权益为落脚点,以防范和化解劳动关系领域矛盾风险为主线,坚持维护职工权益和促进企业发展相统一,通过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与政府劳动保障监察协作、培育打造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金牌协调劳动关系社会组织等措施,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促进全市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为推进“工业强市 产业兴市”战略提供重要保障。
下一步,我市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构将不断创新劳动关系工作方式方法,扎实推进劳动关系治理能力提升,积极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劳动关系服务,为促进全市劳动关系更加和谐稳定作出应有贡献。